减免事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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指能够使罪责完全被排除或部分被减轻的各种法定情状,由台湾现行刑法直接规定,主要有三:......必要的程度。防卫过当的得减轻或免除其刑罚。(3)避难过当。是指宽恕罪责的紧急避难或减免罪责的紧急避难,避难行为过当的得减轻或免除刑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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