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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湾国民党当局县级司法机构,掌理民刑诉讼之一审审判。其管辖为:民事、刑事第一审诉讼案...下设民事、刑事、少年、家事、财务等庭。审理一般案件时,多由推事1人独任,重大案件须经推事3人合议审理。目前台澎金马地区共有地方法院16所,地方法院分 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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